文化元年「民間版國是會議」 讓真實的聲音和建言被聽見


忙著建國百年的時候,文建會疏忽了哪些基本職責?

1. 建國百年活動中,『夢想家』音樂劇疑雲,檢調單位並未要求文化部保密,文化部卻誤用『偵察不公開』原則迴避社會監督。

2. 『轉動台灣向前行』則另編列四千萬宣傳費,圖利特定廠商。

審計部看不下去,對於文建會(文化部)的指責有哪些?

1.  建國百年國慶經費是糊塗帳,中央及地方政府有逃避監督、違法核銷等情形。

2. 文建會是百年基金會的監督機關,當時的文建會主委盛治仁球員兼裁判。

3. 輕忽文化長期基礎建設,如國家電影文化中心及景美人權園區成效不彰。

龍部長上任以後的文化部又是甚麼?

1.大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陸續進行投資,文化部淪為文化產業部。

2. 邀請文創產業利益相關人擔任國是論壇與談人,毫不避諱。

文化國是論壇究竟是聽取民間聲音,還是龍部長的速成補習班?

1. 與談人、題目皆由文化部內定,黑幕重重,何來民間聲音?

2. 老舊論述被當成龍部長的新鮮事?

在文化部一直無法進入狀況的情形下,文化政策究竟何去何從?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再次邀集大家,共同商討文化國是。我們願意成為一個平台,匯集大家意見,讓我們由下而上來進行真正的「民間版國是會議」,讓我們真實的聲音和建言被聽見。


任何對於議題人選的意見請寄至:renewtwculture@gmail.com

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收

人間百年筆陣 關於蔡傳媒事件的兩點意見(馮建三)

八月二日,台北的兩家報紙刊登了兩篇文章,〈媒體不應也不必與學者為敵〉,以及〈我很大,我不怕〉。

兩篇皆因蔡衍明先生而起。在擁有兩家知名的電視公司及兩報一刊後,蔡董事長再要購買全台灣約三分之一有線電視系統的控制權,是否適合?

前一篇說可以,但蔡敵視學者,並不妥當。後篇說不可以,理由是二○○九年起,已經連年下降的台灣新聞自由,勢必更受重創。

儘管見解有別,但二文的論證都有問題。

指蔡傳媒與學者為敵,弄錯重點,致命之處是蔡傳媒「輕生尋短」,執意與自己為敵,不是以今日之是,糾正昨日之非。二○○九年,蔡購買自家報紙的頭版刊登廣告,並以頻繁的冷嘲熱諷,給人羞辱政務官及霸凌讀者的感覺。當時,蔡要求批評者以電郵等形式道歉,否則可能法庭相見云云。近日變本加厲,除再度密集以影音與文字轟炸,蔡的幹部要求被其盯梢的人,證明自己不是幕後導演,沒有花錢指使特定人群至其公司抗議。對此,外界厭惡而強力反彈的力道,使得七百學生冒雨群集抗議,不少專欄作家則不分色彩,罷寫撤稿,卻還不見蔡幹部的反省,反倒「揚言告學生 點名王小棣煽動」。

但是,傳媒報導與評論的重要保障,不正是若無惡意、有合理懷疑與證據,就應基於公共利益的驅使,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言嗎?蔡傳媒推翻這些原則,自己恣意指東道西,不讓別人據理評論。假使所有蔡傳媒報導或批評的人,都用相同的標準,(蔡)傳媒無法存在。蔡傳媒自掘牆角、自曝其短、損人不利己,若有員工羞與為伍,但為稻糧謀而忍氣吞聲,致使蔡傳媒士氣低疲,也不意外。

〈我很大,我不怕〉指「二○○八年台灣的新聞自由度…亞洲第一,世界第三十二;但馬政府一上台…連三年從亞洲第一掉到第二再到第八,全球從四十三到四十七再到四十八。」但這個批評容易造成誤導,無法讓人看清真相,遑論敦促政府提出政策,改善新聞自由。

評比新聞自由的機構從一九九四年起,保留原分類,但另依據政經法制指標,給予各國分數,最自由是○,最不自由是一○○。三十分以下是「自由」,三十一至六十分是「局部自由」,其餘是「不自由」。據此,台灣都是「自由」,二○○五得分是二十一,其後三年都是二十,二○○九年是二十三,二○一○與去年都是二十五,仍然與日本的二十一與二十二、美國的十七,都在「自由」之列,反而是南韓與香港跑到了「部分自由」的三十二與三十三。

據此可知,台灣二○○九年以來的自由度是略有下降,但不是那麼誇張,下降的原因除與政治箝制有關,也可能出於「記者受到過度強勢業主(over-mighty proprietors)干涉所致」。更重要的是,假使我們在本世紀的前八年,擁有亞洲第一的新聞自由,這是什麼樣的自由?最多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的自由,也可能是失業者仍可找工作的自由、低薪者仍可找高薪的自由。對於失業者與低薪者,強調這樣的自由,是訕笑、是吃豆腐。

有意義的自由不是這種自由,是芬蘭、挪威、瑞典等國家的自由。多年來,他們的新聞自由高居榜首(十或十一分),原因是新聞工作者擁有合理資源,可以按照專業的要求,採編與調查他們認定重要的事件,亦能盡情評論。不僅公共廣電機構規模龐大,能夠作為傳媒市場的領頭羊,一九六○年代以來,北歐國家對於平面傳媒,亦有資源挹注,近年並已補助網路。

英國《經濟學人》因此說,「許多國家的實況是,自由表意的主要障礙不再是言論檢查,而是錢。好的新聞事業得花大錢。」讀此,我國的自由派與市場派,無論在朝在野,也許願意翻轉認知,進而改變態度與行為,不再要求政府無所作為,而是思考,究竟放任類如蔡傳媒者,還是另作調整,責成政府研究、理解與師法芬蘭、挪威、瑞典,推出政策以提升新聞自由?


作者為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成員

文化部 還是文創部?(漢寶德)


前幾天,文化國是論壇上討論的一個課題:政府補助演藝團體是否應該「畢業」?這個意思似乎是說,對於有成就的演藝團體,如雲門,政府每年投入大筆資助,多少年來已經為國內外接受,似乎可以站起來了,不再需要扶助。文化部可以把這筆經費扶植年輕的團隊,使他們步上成功之路。
     一直靠補助支持的團隊自然是一片反對之聲,可是嗷嗷待哺的新團隊則等候奶水以便成長。究竟該怎麼辦呢?期待政府在文化補助上多花點錢,遇上經濟困頓的年頭,顯然只能望梅止渴。藝文界期待文化部成立可以多得些油水的夢想不免失落了。
     誠如有些與會的人士所表示的,這是文化與文創間孰輕孰重的問題,是國家文化政策的基本立場。
     政府把文建會「升格」為文化部,究竟是為什麼呢?是為投入更多力量在文化上呢?還是要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如果重點在前者,文化部的任務仍然在提升國民精神生活品質,成立文化部,就應該為此多編列預算,擬定提高國民文化素養的方略。如果是後者,文化部的任務就是幫助文化界自立更生,對國家經濟發展有所貢獻。
     今天政府的基本立場是什麼?我們看不出來。
     政府對文化的立場在西方就有兩種態度。一種態度認為文化素養是政府的責任,因此需要使全體國民都有機會接觸到文化活動。另一種態度是認為文化的愛好與否是個人的選擇,所以文化界能否吸引大量贊助者,是文化團體自己的責任,與政府無涉。文化產業的擬定就是由後一種態度促生出來的。歐陸屬於前者,英美屬於後者。
     文化是小眾的,志在提高水準,文創是大眾的,志在皆大歡喜。在現代社會中,小眾的文化貴族要擴大規模為文化市民,就是一度嚷著「文化公民權」的動機。而文創是產業,以賺錢為目的,大眾參與是基本條件。為了不淪為庸俗與流行,加些文化內涵以雅俗共賞是努力的目標。所以這兩種基本立場都要面對一些困難,對於政府,都要竭盡心智才能達成的。
     我們的政府先前的立場顯然是屬於前者。過去二十幾年並不很成功,只能做到補助藝文團體,至於國民文化素養,由於市民社會尚未成熟,尚有很大努力的空間。近年來雖然高唱文化創意產業,當政者不太明白政策推動之道,也沒有看出成果。
     文化部成立後,組織架構有七個司,我才發現在不知不覺間,政府的基本立場改變了,因為升格之後增加的司都是文化產業趨向的。今天把文化部稱為文創部似乎也未嘗不可。目前報載文化部拋出幾千萬的大計畫,徵求文創研究人才,完成文創發展的策略研究,都可以說明這個新政策方向的趨勢。
     我確實沒有想到,政府讓文建會升格,卻成了一個文化產業部。我覺得台灣的市民社會還沒有成熟到可以成為創意產業溫床的水準。文創產業是以深厚的市民文化素養為基礎的,無法憑空促成,敲鑼打鼓並幫不上忙。很簡單,要想使高級的表演藝術成為產業,就要先培養有欣賞能力的市民。如果沒有這樣的市民,就要把藝術當成產業,只好走大眾化的路線,降低藝術水準,提高娛樂價值。降低多少,完全看市民的素養水準。
     如果不能做到文化市民化,談文創是沒有必要的。政府為了文化產業化,推動流行音樂就是多餘。大眾文化有其產業潛力,不用國家花錢,產業界就會投資,這就是美國的情形。政府為了提高創意文化的產值,等不及了,想在影視網路上加把勁嗎?為了經濟,不是為文化,這倒是一條康莊大道。可是這樣做,文化界眼巴巴的期盼著文化部,就不能不有失落之感了!

作者為建築學者

旺旺中天的反黃國昌(反旺中學者)事件紀錄簿(懶人包)(7/31 更新,全新排版,全新感受)

參見,FB上的簡報懶人包以及旺中案走路工事件- 维基百科

很多人不知道黃國昌是在反甚麼,以下這兩張圖介紹旺中集團購併前後的比較圖,簡單的說黃國昌是反對旺中成為跨媒體巨獸的眾多學者之一,但他在半年內寫了百篇文章批評此事,所以此次事件可以用不意外的秋後算帳來形容之。



7/27早晨,中天新聞台對反旺中學者黃國昌做了不實指控,直指黃花錢請走路工參加"學生"抗議,對其做選擇性的檢視、放大,報導中將黃國昌塑造成不認帳、不承認自己所作所為的人。以下的圖片,點圖都可連結到Youtube。




在中國時報內容當中也出現同類型文章:(黃國昌帶頭反旺中|焦點新聞|中時電子報
內文當中提到,根據即將出刊的時報周刊(下稱時周)報導指出,25日一早,NCC門口出現由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帶頭的學者,及「反對媒體壟斷學生行動聯盟」數百名學生進行現場抗議。時周表示,在周刊記者採訪抗議的群眾過程,現場直擊有人在抗議民眾中發放「走路工」。

時報周刊=中天=旺旺,旺中試圖用自己引用自己的話來強調證據,這是有很嚴重的問題,因為這代表要欺騙不知道這背後集團結構的一般民眾,相信說中天新聞是抄了一個有公信力的"時報周刊",試圖將爆料這樣的文化跟壹週刊在林益世案當中的形象做一個扣連。

7/27下午的中天新聞頻道老總開講當中,也用走路工事件 黃國昌扯東扯西推責任當作標題黃國昌在台大新聞所開記者會的時候,中天派出的三名記者不斷提出奇怪的問題


黃國昌回應,他既不認識25日那天到場抗議的學生,也不認識中天所謂的「白衣女子」,與她更無任何關係。而關於吸菸、丟菸蒂部分,他表示無話可說,承認做出不良示範。但中天記者在記者會現場仍不放過黃國昌,不斷質問,甚至說出:「不管怎樣,畢竟已經有證明走路工這個事情,那您的服務單位中研院,尤其您又是法律的學者專家,會不會讓中研院也蒙羞呢?」黃國昌則回答說:「我想妳剛剛那2個問題恐怕是讓妳自己作為一個新聞工作專業從業人的身分蒙羞,這件事情跟我沒有關係,請問中研院如何蒙羞?」黃國昌質問會?張錦華不滿記者引導問題遭影射「反旺中」發走路工 黃國昌駁斥

當晚在FB上看見這樣的一個內容,是一個臉書社團徵工讀生的訊息,正好跟走路工的時間地點不謀而合,所以接下來的情況就是不斷沿著這條線往上追查下去,向上追查蔡存序白衣女子梁惠麗張文霖、李先生,目前仍追查中,唯一可以確定的事情,就是他們到目前為止從未提及自己跟黃國昌有任何關連,反倒是張文霖先生與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倒是有點淵源。


此圖為網友經典創作,但也造成廣大迴響,在PTT版上有人指出此圖作者並非陳為廷同學,根據邏輯推測,中天新聞只是想要藉由找出一位指標性人物來批鬥,而選擇陳為廷,事實真相是甚麼,中天其實不是很重視,重點是要打網友、鄉民,造成寒蟬效應。


7/28 傍晚8點左右,中天發出此聲明稿,不排除法律行動



中天新聞台從未好好採訪過一場遊行,此次時機點湊巧,請中天也可以順便去採訪華隆罷工的新聞,來平衡報導一下你們自己為自己報導的"自配"(業配的另一種說法,科科),順帶一提,華隆罷工目前只有苦勞網PNN台灣立報新頭殼有在報導,請大家也可以關注。

7/29 早上又見中時特稿請黃教授一起來追真相,記者是游婉琪,其實很難相信這篇報導是出自她之手,但身在中時只能屈服,這就是第一線記者的悲歌。


白衣女子跟張姓學生的委託關係,以及林朝鑫可能的關係



旺中集團利用新聞自由去跟監他人是很不可取的,直擊 反旺中學者 連2天遭跟監重點在於,因為對方反你而去跟監,某種程度而言,具有恫嚇作用存在,會造成對方生理跟心理的壓力,利用的媒體去迫害人,是最可怕的做法,這個媒體巨獸正悄悄地發揮牠的作用。

張鐵志老師所言,旺中已經進入台灣新聞史的新頁,網友們熱情的製作相關內容,可以證明說在某種程度上,訊息靈通的網友、鄉民,已經發現事情的可怕之處,懶人包這種新型態的媒介,對於一般人了解事情起了一定的作用性。以下為懶人包影片版:

旺旺集團去壹傳媒大樓駐守,網友指出:『時報集團請這麼多記者,花這麼多心力拍攝壹傳媒、蘋果、壹周刊,真的用心良苦,如果旺旺集團的長官太忙,要去走路工現場指揮的話,蘋果很樂意幫各位按照三餐點名,沒來的,直接貼臉書,避免他們打混摸魚。一份閱報率已經排在第四名的報紙,不會因為出小人招數、打擊第一大報,就會變成第一大報。』




中天新聞又開始打黃國昌赴美,指出黃國昌是潛逃的感覺,又指出黃國昌不用那麼早報到。




7/31 一早,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真學生"自發反旺中網路行動,學生在現場,絕對不是萬人響應,一人到場唷!!




總結:如果有一天,你家的電視台都是中天的時候,我相信,你一樣會過得很開心,因為你看得見世界的美好,很多人告訴你世界有多好、政府有多棒,讓你完全忽略自己身處於被控制的這個事實,就好像老闆跟你說你的薪水很多,你要高興啊!但老闆又在背後限制你組工會,爭取更高的福利,而媒體的壟斷,就是讓管道被堵住了,現在我們還有PTT可以當作棲身之所,但下一代如果連BBS都不會用的時候,你還期待他們可以用甚麼方式,去抵制一個有報紙、周刊、新聞台、電視台的媒體巨獸呢?

不過這種事情不是眼尖的觀眾恐怕看不出來,這就是媒體巨獸可怕的地方


翁麗淑寫於 2012年7月31日 5:06 ·


[我是學生,我反旺中] 7/31(二) 全國學生反旺中行動,現場有七百多名學生參與。

來自PNN「平庸之惡」的背後,報導掛名是一種負責


為了保護第一線報社同仁,未來部分稿件會以「本報記者報導」方式呈現,避免再有同仁受到威脅。』所以大家都可以維護自己資方立場,完全『戰鬥』起來嗎?台灣的新聞已死

曾昭明 :當言論自由淪為報老闆的自由,作為打手的媒體工作者,我們該如何看待?為了一口飯,我們可以殺人嗎?如果不行,那麼,用媒體毀滅一個人的「道德人格」呢?參與這種「象徵性的殺人事件」的人,可不可稱為「共犯」呢?(原文連結

圖為神旺飯店董事劉洪福與時周副總編輯林朝鑫現場照


或許,不是我們太努力導致大家不知道
而是,大多數的人只靠著某種偽裝欺騙自己不知道
好讓他們內心的那股無奈不要肆無忌憚地化為憤怒
可能是某種養生之道也不一定,這就是台灣人?(編者按)






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小小秘書福全 製作


如果不得不墮落,切記,不可沾沾自喜(李惠仁)


黃國昌臨別感言:「希望旺旺回去好好地做米果!」
七月三十日,黃國昌出國了,旺中媒體集團的狗仔一路跟到機場,出國前他笑著說:「希望旺旺回去好好地做米果!」七月三十日,旺中媒體集團宣稱要告陳為廷。七月三十一日,七百多位學生響應臉書的「我是學生,我反旺中」行動,在風雨中抗議旺中媒體集團報導不公,侵害言論自由,出席人數遠遠超出社運老將王丹的預估……
(圖片提供╱新新聞)
時間回到七月二十九日中午,黃國昌打電話告訴我,中天新聞記者除了按電鈴持續騷擾他的家人外,還製作了一則「學生走路工真相未明,黃國昌神隱擬赴美」的新聞來影射他不敢面對、畏罪潛逃。黃國昌推估三十日出國當天一定會有人跟拍,於是正在拍攝紀錄片《蘋果的滋味》的我,決定紀錄他前往機場被跟監的過程。
「是後面那台車嗎?」「應該是啦!我們剛剛暫停,他也暫停;現在轉彎,他們也跟著彎。」「沒錯,就是它!蘋果昨天拍到的就是這個車號」。清晨五點三十分,當車子緩緩轉進入交流道後,後照鏡出現的正是一路尾隨黃國昌而來的黑色豐田轎車。「哈哈,黃老師,這輛車應該一路跟你到機場了,跟監的只有這一部吧!」這個疑惑很快獲得解答,就在進入泰山收費站人工收費匝道的當下,另一部豐田休旅車很快地出現在回數票車道。原來,從黃國昌住家到機場這段路,旺中媒體集團至少派出兩部車、五個人一路「護送」。
其實,很多人真的搞不懂「旺中併購案」為什麼會影響深遠?七月二十五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旺中併購案」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一直到七月二十七日旺中集團強力動員旗下媒體影射、痛批長期反對併購案的學者們,涉嫌在兩天前發動數百名「走路工」前往NCC抗議,大家才意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幫派流氓式的指控,誰該負舉證責任?
用「強力動員」這四個字真的一點都不為過。當天一大早,旺中媒體集團的《中國時報》以A2整版篇幅影射黃國昌是發動「走路工」抗議的幕後黑手;而財經專業的《工商時報》也罕見地加入這場戰局。至於集團的中視、中天新聞兩家電子媒體當然也是從清晨的「讀報新聞時間」就開始批判;到了中午,主角《時報週刊》更是火力全開,「走路工事件」也因而野火燎原。
到了下午兩點鐘,黃國昌、張錦華、鄭秀玲三名學者一字排開,被迫在台大新研所一○三教室召開澄清記者會;旺中媒體集團當然也派出超過十名以上的記者到場採訪。由於記者會現場只有《中視》、《中天》以及《壹電視》這三家電子媒體(其他家電子媒體「罕見」地忽略這個新聞事件,《民視》在記者會將近結束時才到達。)因此,超過一個半小時的記者會幾乎都是《中視》與《中天》記者提出「獨家」質疑。至於質疑的內容不外乎就是「有沒有發動走路工?」「認不認識發錢的白衣女子?」「你是不是應該主動調查誰在發走路工?」以及「走路工可不可能是澄社其他會員發起?」「走路工事件是否已經讓中研院蒙羞?」這些指涉性的問題。
沒關係的事,如何蒙羞?
記者會場上,黃國昌一再澄清「絕對沒有發動走路工」、「不認識發錢的白衣女子」、「我既不是檢察官也不是警察,況且指控者應扛起舉證責任」、「澄社絕不會發起惡質的走路工行為」。但中天電視記者並沒有放過他,還是問了這個問題:「畢竟已經有證明走路工這個事情,那您的服務單位中研院,尤其您又是法律的學者專家,會不會讓中研院也蒙羞呢?」
對於這個問題,黃國昌則無奈地回答:「我想妳剛剛那兩個問題恐怕是讓妳自己做為一個新聞工作專業從業人的身分蒙羞,這件事情跟我沒有關係,請問中研院如何蒙羞?」
黃國昌的這番說法,當然無法令旺中媒體集團滿意。到了晚上九點鐘,《中天電視》的談話性節目《新聞龍捲風》更是擴大戰線,就在中天資深記者與現場名嘴輪番上陣之下,重複記者會的質疑,加足火力,繼續砲打黃國昌。
七月二十七日當天的《新聞龍捲風》節目,中天電視的製播流程,顯然是慌亂的,否則怎會在名嘴談論到「走路工部隊」當中疑似出現「爸媽模樣」的不明人士時,竟然把《時報週刊》副總編輯林朝鑫走在人群中的畫面給剪了進去?同時在畫面打上「詭異!抗議學生中夾雜『爸媽模樣』的人士?」的字幕。而林朝鑫這個三秒鐘的「意外」畫面,也就被網友拿來質疑:「整起走路工事件,是否有自導自演的可能性?」
不認識副總編輯? 關鍵的三秒鐘
因為二十五日當天包括黃國昌、張錦華以及鄭秀玲在內的十一位學者九點三十分抵達NCC,在發表聲明稿、接受媒體訪問後後,十點二十分結束活動,而疑似由白衣女子領軍的「走路工」則是近中午才抵達現場。兩組人馬相差近兩個小時且未碰面,何以旺中媒體硬說黃國昌與「走路工」有關?照此邏輯,從時間或空間來看,林朝鑫最接近「走路工」部隊,網友呼籲他應該立即出來說明。
惹毛大學生,決戰星期二 !
三秒鐘的畫面,在晴空萬里的周六、周日迅速發酵。無遠弗屆的網路跨越了主流電視台「意外」忽略的疆界。檯面上,議題設定似乎仍掌握在旺中媒體集團;然而,檯面下一股看不到的暗流也正透過科技匯流,快速蔓延。一直到周日,兩股互相拉扯的力量終於交會。中天新聞找上了清華大學基進筆記,旺中媒體集團宣告即將對陳為廷採取法律行動。
然而,就在中天電視密集播放對陳為廷採取法律行動的同時,臉書上另一股力量也正在聚集,首先是六四天安門事件的民運人士王丹出來聲援,隨後資深導演王小棣在臉書上發起「無力者」結盟運動,以「你好大,我好怕」為口號,希望臉書朋友每個人勸十個朋友、親戚,「拒看中視,拒買中時,讓他收視掛零,報紙滯銷,表達出無力者的憤怒」。就在此時,年輕學生匯集的力量已然成形,「我是學生,我反旺中」全國學生反旺中行動,在風雨之中,勇敢展開。
一○三教室,最珍貴的一堂課
七月三十一日上午十點鐘,七百多位響應臉書發起的「我是學生,我反旺中」行動的學生,聚集在中天電視台前,冒著風雨、高舉字板,抗議旺中媒體集團報導不公,侵害言論自由。下午一點四十五分,民運領袖王丹在臉書表示:「看到剛才反旺中抗議活動的現場,我必須承認,出席人數遠遠超出了我的預期……同學們,謝謝你們,謝謝你們讓我們這些社運老鬼們能夠如此欣慰。」
看到學生展現出大無畏的力量,雖然開心;不過,我現在的心情卻極度低落。回想我所拍攝的紀錄片,媒體三部曲之《睜開左眼》首部曲,影片裡頭的資深記者小廖曾經說過一句話:「你可以墮落沒關係,但你要知道你是墮落的,而不是沾沾自喜。」然而,七月二十七日,黃國昌、張錦華、鄭秀玲在台大新研所一○三教室召開記者會時,我所看到的卻是「沾沾自喜」。
七月三十日早上,當黃國昌通過出境安檢門之前,我問了他一個問題:「一年後,你回來時,你希望怎樣的媒體環境?」
他笑著說:「希望旺旺回去好好地做米果!」


【文╱李惠仁(作者為紀錄片導演.公民記者)】

第一線小記者 難抗高層壓力(呂苡榕)


NCC有條件通過旺旺集團旗下的旺中寬頻併購有線電視系統台業者中嘉,學術界擔心併購案將產生媒體巨獸,影響閱聽眾權益,審查前不斷以行動抗議。
當併購案有條件通過後,旺旺集團所屬媒體大力質疑反對併購案的學者行為不當,許多民眾認為媒體平台已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產製新聞內容的記者也遭網友抨擊,指其失去新聞專業和尊嚴,只為高層意志效力。第一線新聞工作者承受內外壓力,凸顯新聞媒體成為特定工具後,從業人員難保勞動尊嚴和權益的窘境。

編輯台改稿 記者背黑鍋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管中祥表示,新聞產製過程中,第一線工作人員必須執行上級指令,見報的新聞可能背離原意,且媒體分工越趨細緻,許多新聞工作者只進行其中一小部分,最後產出結果由編輯台彙整,記者無法得知見報內容,更不可能對被修改的稿子提出異議。
「記者雖然不知道稿子會被改成怎樣,但新聞上卻掛著他們的名字。民眾不瞭解新聞產製過程,總把矛頭對準記者。」管中祥表示,第一線的記者常被批評為腦殘,但他們很難在體制內改變什麼,只能承受壓力。
過去學術界曾經推動「編輯室自主」,由瞭解新聞的人擔任編輯。管中祥指出,現在常常是瞭解新聞現場的是記者,產製新聞的卻是不瞭解現場狀況的人,如果讓瞭解新聞的人擔任編輯,拒絕上級干預,新聞產製結果才能讓人滿意。雖然相關制度已入法,執行卻差強人意。

沒工會做後盾 敢怒不敢言

「媒體工作者通常是獨立作業,和同業比較熟識,與同事可能沒太多交集,遇上這種狀況時,反而很難出現『集體對抗主管』。」單一個人面對組織時也顯得脆弱,更不用說公開反對組織之後,是否會遭到聯合抵制,難以找到其他工作,這都是個人必須面對的後果,因此多數人總是選擇默默離開,而非大聲反擊。
管中祥感嘆,台灣自豪於擁有新聞自由時,「這個自由通常是老闆的自由,而非新聞工作者的自由。」
並非單一媒體才會出現這種令人不愉快的狀況,遇上重大爭議時,上級的干預會讓第一線記者陷入更深的兩難。曾任職於中國時報的資深媒體人黃哲斌建議,面對兩邊壓力的記者可選擇不斷向主管反映,表達拒絕執行命令或要求刪改幅度過大的稿子不該掛名。如果與主管溝通無效,記者可考慮對外發聲澄清,「但這樣做可能威脅到自己的勞動權益。」
黃哲斌感慨,目前除了記協,新聞工作者之間沒有工會組織,其他的「公會」對於爭取新聞自由也沒有太多貢獻,只能期待未來出現聯合性組織,提供多元協助,包括法律諮詢。
「有些人會覺得,記者不應該為五斗米折腰,但並非每個人都有條件可以走得這麼瀟灑。」黃哲斌以自身經驗為例,當初離開也曾考慮過半年,箇中痛苦與掙扎不足為外人道,每個人的狀況不同,很難有指導原則告訴這些面臨兩難的記者該怎麼做。「主流媒體的工作場域並非沒有發揮空間,什麼程度才是離開的底線,還得看個人考量。」

問題出在上級身上

曾任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秘書長的曾昭明以「我們這個時代的『平庸之惡』」為文,討論新聞工作者面對上級指示時,為了生計壓力是否該遵從,而這種執行命令的「平庸之惡」是否可稱為共犯。
黃哲斌指出,外界應區分出不同的記者,有些記者對上級指令樂於服從,甚至願意在記者會中提出違反新聞專業的問題,這樣的記者當然屬於「平庸之惡」的範疇;那些下達指令的主管,更應該被嚴厲譴責,「至於那些試圖反抗但失敗了,目前還留在媒體工作尚未離開的人,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地說他們就是『平庸之惡』的一群」。
黃哲斌說,雖然不能要求民眾同情第一線的記者,但外界應該給予這些人更多支持。管中祥也強調,民眾或許不瞭解,也很難體諒新聞工作者面對新聞產製過程受到的壓力,真正為惡的其實是做決策的人。
黃哲斌表示,對老闆而言,即使今天不願執行命令的記者全部離職,一樣可以馬上找人替補,大眾給記者壓力無助於改變整體生態,將矛頭對準決策者,才可能減緩高層干預記者的程度。


作者為立報記者

「段宜康質詢龍應台」完整院會紀錄(文化元年備份)

段委員宜康:(15 時30 分)主席、行政院陳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任何政府及掌權者其實都希望自己的權力受到的拘束越小越好,這是人情之常。也因為這樣,所以政府的權力一定要被拘束。在過去臺灣發展的威權時代裡,我看到政府以粗暴的力量來打壓異己或株連無辜,至今整體民主轉型,但現今的民主政治或民選政府究竟有多大的進步呢?就本質上來說,其實應該被檢討。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陳院長:(15 時31 分)主席、各位委員。是,請指教。

段委員宜康:我們有時會看到政府躲在法律背後,譬如此次台北市政府去拆房子,鬧了事情之後,市長躲在法律背後,他沒有出面擔責任;我們有時又會看到政府躲在反反覆覆的言詞及政策方向背後,比如這一次的美牛案,我們看到包括您及馬總統在內,我們的政府一下這樣,一下那樣,不管是過去的粗暴或是現在的怯懦,那個民主政治最關鍵、最應被要求的責任卻通通不見了!責任不見了!所以我在這裡要跟您討論的問題是,我們要看未來及現在,但如果我們不看過去,我們無法去檢驗現在並期待未來,所以,我要從過去開始跟您談起。院長及主委,在台灣有一個非常有趣的現象,過去的威權歷史對我們來說,可能都是慘痛經驗的一段歷史,請問處理這段時期的人權問題是哪個單位的職掌?

陳院長:其實各部會的業務都與人權有關,人權諮詢委員會會定期邀請各部會前去,當然最主要的是法務部……

段委員宜康:我們現在看到主要硬體管理都在文建會,文建會有一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對不對?

龍主任委員應台:對,正在籌備中。

段委員宜康:您過去曾擔任過台北市文化局局長,類似這樣業務的職掌單位,在地方政府是由文化局負責,沒有錯吧?我要請教您,「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轄下有兩個展覽現場,請問是哪兩個園區?

龍主任委員應台:一個在景美,一個在綠島。

段委員宜康:一個是過去的軍法處景美看守所,現在是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一個是過去國防部的綠島感訓監獄,現在稱為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對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現在這兩個園區辦了一些展覽,您去看過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沒有。

段委員宜康:院長去看過嗎?
陳院長:沒有。

段委員宜康:你們都沒有去看過。這兩個園區所辦的展覽,我唸給各位聽:「白色恐怖與景美看守所」、「受難者生活及影像展」、「獄中文學藝術電影文化展」、「政治受難者遺書展」、「政治受難者獄中家書展」、「受難者群像牆」、「白色恐怖受難者名單展」、「政治受難者視覺藝術作品展」。我們看到充斥及不斷出現的字眼是「受難者」、「被迫害者」,是在那段歷史中受苦受難的人們,是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好,那我們要回頭來看,這一段的歷史是如此地悲慘,難道是他們自己跑到綠島去坐牢的嗎?是他們自己自願到景美去的嗎?或者甚至比他們更悲慘的,龍主委可能很熟悉的六張犁公墓,那些亂葬崗葬的是在那裡被打死的人,難道是他們自己跑到那邊去自殺的嗎?當然不是!有人把他們關起來,他們是被加害、迫害的!請問加害者是誰?你能不能告訴我,這個事件、這段歷史總應有個最高負責者應負起這個責任吧?不論這是那個人下令、默許或坐享其成,請問是誰要負起最後、最大的責任?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這是一個非常單純的問題,誰掌握的權力最大,誰就要負責!

龍主任委員應台:因為權力是一個個人,也是一個結構,當它是一個結構時,它就非常複雜。

段委員宜康:當這個結構是那個個人造成或領導時,那當然就是個人的問題!所以,今天我們遇到一個最弔詭也最悲哀的一個現狀就是:我們所面對的過去這一段歷史,是一個加害者神隱的歷史,是一個加害者缺席的歷史!我們所謂的歷史正義、道歉或者是轉型正義,是沒有加害者的歷史!

陳院長:段委員,目前我們所要做的事就是確保以後這種事不會發生。

段委員宜康:你如果不能誠實面對過去,你如何確保未來不會再次發生?

陳院長:我們必須一步步來。

段委員宜康:我舉個例子說明,郝柏村先生說228 死的人沒有那麼多。我相信你也不同意他這個講法,對不對?那不在於人數多寡,而在於他看待這件事件的心態問題。也就是說,我們在處理過去的歷史時,我們沒有誠實去面對誰是加害者、誰是負有最大責任的那個人或那一群人的這個問題。我要再跟院長請教一個問題,你知不知道行政院有「戒嚴時期不當叛亂及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

陳院長:有,林政則委員是董事長。

段委員宜康:你知道目前已經獲得補償的案件大約有多少件?

陳院長:我不知道詳細的件數,他只告訴我說有很多案子……

段委員宜康:已經核定補償的案件有7,620 件,包括已發放的核定補償金額,超過新台幣193 億元!主委,容我唸一段您的著作「請用文明來說服我」,在這本書的第105 頁寫著:倉惶渡海的國民黨是一個對自己完全失去信心的統治者,對自己沒有信心的統治者往往只能以強權治國,風吹草動,匪諜無所不在,左派的信仰者固然被整肅,不是信仰者也在杯弓蛇影中被誣陷、被監禁、被槍斃、被剝奪公民人權。請問您這本書是何時出版的?

龍主任委員應台:2006 年1 月。

段委員宜康:2006 年離解嚴已經超過20 年了。我們再回頭看那段歷史,任誰都會有你這樣的結論。對我們來說,今天我無意清算任何一個人,也沒有要鞭屍,我只是希望凸顯一個態度:如果我們無法勇敢、坦率地去面對過去;如果無法去承認過去那一段悲慘歷史的加害者,我們永遠只會淪為現在現行的狀況。你知道現行的怎樣一個狀況?剛才院長所強調的,你知道目前國家人權博物館還只是籌備處,我們不知道他未來會做什麼事?可是我們有其他例子可以作為參考的對象,我等一下會提到。我要跟龍主委提另一個您的著作中的文句。院長,我剛才講,目前這個基金會已補償的對象有多少人?有七千六百多件,六千九百多人,因為有人不只一件,對不對?可是在整個白色恐怖時期,其實如果廣義來講,它應該是廣義的戒嚴時期,因為有的案件已經超過戒嚴時期,解嚴後還發生,主委,能不能請你告訴我總共有多少人受害?

龍主任委員應台:這要看是直接受害還是受株連的人,數字差別很大,直接受害的部分,在我印象中,當時直接被槍斃的人應該將近4,000 人,但是把受到株連的人也算進去的話,幾乎要到達百萬。

段委員宜康:主委,謝謝您告訴我,您在您的著作「請用文明來說服我」的第122 頁告訴我們,在五○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軍事法庭受理的政治案件有2萬9,407 件,受難人大概有14 萬,司法院的數據更高,政治案件達6、7 萬件,如果以每個案件平均牽連3 人來計算,受軍事審判的政治受難人應當在20 萬人以上,如果把這些人的家屬與親人算進去,受到政治迫害的大概有100 萬人。院長與主委,今天我們面對這段歷史,無論受害者是10 萬人還是100 萬人,甚至少到1 萬人,如果依照國防部願意承認的數字,他們的口卡是1 萬3,000 人,即便用最保守、最保守的數字來估計,都是一個驚人的數字!統治者為了方便遂行其權力,剝奪了人的生命,剝奪了人的自由,剝奪了人的權利,我們不是口口聲聲說自由、民主、人權是現在堅持的普世價值嗎?我們不能用這樣的價值回頭去看待那段歷史嗎?我的要求其實非常非常簡單,我再次重申,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權利,如果我們不希望如過去那樣的事情在未來再度發生,就必須要誠實的去面對過去。我再一次請問龍主委,您在這本著作告訴我們—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我也在這裡請問你,請你用文明來說服我,做為一個文明人,做為一個文人,做為一個相當程度的名人,在台灣這個社會有很多人把你當成燈塔與指引,請你告訴我,請拿出你的良心告訴我們,在那一段歷史當中,誰要負最大的責任?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我相信追究個人的責任在任何那樣的災難中是不可免的……

段委員宜康:好,那你告訴我,集體是誰的責任?是你講的國民黨嗎?是你書中講的國民黨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不是。

段委員宜康:那是誰呢?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追究那樣的結構是如何產生的,否則換任何一個黨都可能會產生同樣的事情,所以我想……

段委員宜康:龍主委,如果依照你這樣的講法,我們不需要追究納粹、不需要去追究希特勒!

龍主任委員應台:沒有,我說……

段委員宜康:所有都是歷史的必然!

龍主任委員應台:不是,我是說……

段委員宜康:換了另一個人,只要那個結構是那樣,只要納粹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戰敗了,只要那個時候被列強摧殘了,他要再復興,就必然會有納粹運動!

龍主任委員應台:不是。

段委員宜康:即便沒有希特勒,也會有另外一個人帶領納粹黨,是這樣嗎?當然不是!

龍主任委員應台:如果不是真正追究那個結構的成因,它會重複。

段委員宜康:龍主委,我必須在這裡講,你不夠勇敢!你今天辜負了你的這本書!你今天辜負了你在這邊讓我們看到的或者是你在……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轉型正義之所有沒有處理成功就是因為沒有去追究……

段委員宜康:容我再引述一段你的話,你在第137 頁說馬英九背起國民黨的十字架向歷史懺悔是一個重要的象徵,如果那個結構不是國民黨,如果這個國民黨不是有一些個人在帶領它,那馬英九為什麼要懺悔啊?你為什麼要肯定他呢?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沒有說個人責任不重要。

段委員宜康:龍主委,那我這樣請教你,相對於在場的你我,相對於在歷史上這麼多已經逝去的人,我要向你請教,在台灣歷史上,對那段歷史必須負責的,最大的責任是不是蔣介石、蔣中正先生?是不是我們的前總統—蔣公?是或不是?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您是真要我回答這個問題嗎?

段委員宜康:我真的要你回答我這個問題,但你不要拖我太久的時間。

龍主任委員應台:是,第一,您問的問題是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二,我不認為個人是免於這個責任之外。第三,真正判斷哪一個人的責任到什麼程度,這是整個社會要去探討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我這樣問你好不好,他需不需要負責?或者說他的責任比起你我來說是不是比較大?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認為我們整個社會要有……

段委員宜康:你連讓掌握最大權力的人為這段歷史負責的話都講不出來,莫怪……

龍主任委員應台:不是,我不輕率的作答。

段委員宜康:莫怪……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不輕率作答。

段委員宜康:莫怪我們的總統在每年的4 月5 日,今年就在昨天,都要去慈湖謁陵!當我們面對過去的歷史時,我們都告訴大家那是一段悲慘的歷史,你告訴我有100 萬人受害,這100 萬人是因為歷史的的結構受害嗎?今天不是國民黨執政,是民進黨執政,如果臺灣沒有回到國民黨的懷抱,或其他任何一個結構,他們還是一樣會受害,因為他該死!歷史怎麼樣轉變,他們就是會被關、被剝奪權利,這些人生下來就是要被人家槍斃的。你告訴我的是這個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沒有,段委員,我只是認為……

段委員宜康:如果是這樣,你為什麼要去六張犁那個公墓去看兩次?

龍主任委員應台:對,那是其中一部分,是要做努力的其中一部分,但是我認為轉型正義並不是真正只在局部的……

段委員宜康:你知道你們的怯懦造成什麼樣的現象?應該是我們的怯懦,因為民進黨執政時期在這個部分也沒有做得比較好!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要說的正是這個意思。

段委員宜康:只是程度的差別!你講的張敏之……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們沒有好好的處理過。

段委員宜康:張敏之校長為了保護學生死在澎湖,他是被槍斃的,後來在那邊設紀念碑的是民進黨政府,民進黨做的比國民黨多一點,因為民進黨比較沒有包袱,所以民進黨沒有什麼了不起,因為民進黨比較沒有包袱,這一點我承認。但是如果要背起歷史的十字架,就真的要背起來,如果我們背起歷史的十字架只是為了避免更大的責任,那這個原諒或是歷史的寬恕就太廉價了,這個十字架太廉價了!這不值得你在書裡面做褒揚。院長,2004 年本席在這邊問過同樣的問題,當時的行政院長是游錫,今天我再問一次,因為我擔心數字更新了,結構並沒有改變,這個基金會受理補償的案件,就是政府認定當事人確實是在那段時間受害同意給予補償,在這麼多件裡面,你知道外省人和本省人占的比例各是多少嗎?你不知道,對不對?

陳院長:我不太瞭解。

段委員宜康:龍主委知道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不知道那個比例。

段委員宜康:我告訴你,外省人占44%,本省人(包括福佬、客家、原住民)占56%,您知道在白色恐怖最嚴重的時候,也就是1956 年時,外省人口和本省人口的比例大約是多少嗎?是1 比15!外省人是本省人的十六分之一,可是在戒嚴時期遭受國家機器直接迫害的人當中,外省人是占44%,本省人占56%,這代表什麼?我們不要說誰比較可憐,我要說因為我們的怯懦,讓本來應當是共同受害的族群、共同受壓迫的族群,結果反而相互猜忌,這不是一個族群壓迫另外一個族群的歷史故事耶!您在大江大海裡面講得很清楚啊!是一個階級壓迫所有人民的過程!結果我們現在不敢講那個階級是誰,不敢提啊!於是就變成共同受害的族群彼此猜忌,都認為對方在這個過程中是不是得到好處,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去面對這段歷史,我們面對的歷史是假的耶!院長、主委,本席繼續請教二位,我手上有一份資料—見證與反思,請問你們知道這是哪一個單位辦的活動嗎?見證與反思—台德人權博物館實踐經驗交流論壇,這是文建會在2010 年舉辦的活動,為了國家人權博物館,文建會在2010 年辦了一場活動。院長過去曾經在德國待過,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1 年吧!主委待的時間就更長了。文建會邀請德國的專家學者來參加論壇,包括將德國人權博物館的館長找來臺灣,舉辦了一系列的活動,帶他們去參觀、開會,然後在2010年11 月4 日召開論壇,這一本就是當時的手冊,結果我們鬧了一個大笑話,鬧了一個什麼樣的大笑話?我來跟您做說明。「德國人權紀念館與博物館專家學者來台交流計畫」是文建會委託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承辦的報告,就是說他們來台灣參觀的紀錄,您知道這些德國的學者專家到台灣來看了什麼嗎?本席先講一個龍主委比較熟的地方,就是六張犁第一公墓,您在擔任文化局長的時候有去過,請問您去過幾次?

龍主任委員應台:很多次。

段委員宜康:根據本席所查到的資料,您去過兩次。有一位德國的專家說,他對此地印象深刻,這是在2010 年也就是兩年前的事,但是他也提出疑問,就是為何此處現今仍無主管機關維護而任其荒廢。他還說,如果是在德國,像此種具紀念性意義的墓園,學校當局均會帶學生前來瞻仰憑弔並進行環境維護,而非像六張犁公墓一般任其髒亂。我們帶著他們去看這個歷史的現場,有很多的冤魂在那邊的現場,結果德國人覺得很奇怪:你們現在不是要進入民主時代,你們不是要處理歷史的正義嗎?對這樣的一個現場怎麼會任其荒廢呢?更荒謬的場景出現在這本報告的第64頁,就是我們帶著德國的館長去看中正紀念堂,他說在中正紀念堂背面的牆上看到一些文字,這些文字就是三民主義,用德文解釋三民主義的主要元素就是倫理、民主和科學,本席引用這裡面的內容,這位德國學者說他們同時體現蔣介石思想,即蔣中正的政治思想,由於是德文翻譯過來的,所以不太通順,然後他的人生目標是人性的人生,人生的意義就是民主的思想。從這內容看起來,讓這些去參觀的德國人所產生的印象就是好像他是一個偉大的民主家。本席今天早上很認真在閱讀這個簡介,裡面都沒有提到任何關於處決和迫害異議份子的內容,也就是說,我們讓國際社會看到的是,我們對人權、我們對歷史、我們處理過去,是有選擇性的,這個國家是人格分裂的。院長、主委,我們是人格分裂的,因為我們一方面開始在教科書跟大家說白色恐怖和戒嚴時期,我們開始跟大家講,開始有人道歉了,過去從李登輝以降的總統,像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要為白色恐怖道歉,可是任何一個認真研讀這段歷史的人都會有一個疑問就是:到底是誰下的命令?到底誰是加害者?沒有啊!空白啊!所以我們的總統可以每一年堂而皇之的去慈湖謁陵,可以到頭寮賓館去流淚,他如果有私人的感情,他可以在自己家裡面,可是我們面對這樣的歷史,我們面對這樣一個嚴肅的課題,一個國家元首怎麼可以用這樣一種他自己的價值觀來替一個要為過去這段歷史負責的人們放上民主的冠冕?可以這樣嗎?主委,你贊成這樣嗎?你是台灣的良心啊!你是社會的燈塔啊!你可以接受這樣嗎?請你告訴本席。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現在所描述、所透露的……

段委員宜康:你同不同意馬總統每一年以國家元首的身分這樣做?他就是國家的元首,不管他帶的是不是國民黨的黨官,他就是總統,他去大溪蔣公的陵寢前面鞠躬,對社會是代表著什麼呢?這個社會不會分裂嗎?不會錯亂嗎?你們國家人權館要怎麼樣去處理這段歷史?有沒有一個人名出來?是蔣介石、蔣經國或是誰要負責?請你告訴本席,你贊不贊成馬總統做這個動作?

龍主任委員應台:馬總統做任何一個動作,他可能都代表這個社會裡頭某一部分的民意。

段委員宜康:本席要問的是你的價值觀,你不要推給民意,像本席在計程車上看到椅背貼著一張納粹萬字旗的貼紙,那代表什麼呢?那代表的是他個人的意見。本席今天問的是總統的職位應該要彰顯什麼樣的意義,本席是請問你這一點。

龍主任委員應台:段委員,我認為我們這個社會對於歷史的功過還沒有共識。

段委員宜康:沒有共識,那你要怎麼處理人權博物館?沒有共識,你要怎麼處理國家檔案局?沒有共識,你為什麼去修復六張犁公墓?沒有共識,為什麼會有景美園區?為什麼會有綠島園區?這個就是共識。

龍主任委員應台:所以這些就是希望達到共識的過程。

段委員宜康:這個就是台灣對過去那段歷史的共識,那個共識就是有一群人因為國家機器而受害,那個共識就是在「請用文明來說服我」這本書裡面所講到的,那個統治者為了他的膽怯、為了他的方便去壓迫人民,這難道不是共識嗎?如果不是共識的話,你們今天為什麼要做這件事情?你們為什麼要去做國家人權博物館?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們所做的事情就是為了要在最後找到一個共識。

段委員宜康:你太怯懦了!

龍主任委員應台:這不是怯懦。

段委員宜康:你太不負責任了!

龍主任委員應台:這才是負責。

段委員宜康:今天你站在這個地方,你有機會對台灣的人權歷史負責。

龍主任委員應台:對。

段委員宜康:院長、主委,面對德國的經驗,你知道在東德結束之後,德國要處理秘密警察,他們成立了一個東德秘密警察局,裡面有1,600 位員工,那裡面有600 萬東德人民的資料,在這段時間以來,有280 萬人看過自己的資料,這才叫歷史、這才叫真相,而我們都把它蓋住了!我剛才提到一個由林政則先生擔任董事長的基金會,你知道那個基金會今年最重要的活動是什麼嗎?就是7 月15 日為了要紀念解嚴而在介壽公園辦了一個活動,這多諷刺啊!就只是這樣說要撫慰被害者的心靈,沒有跟世界人權運動接軌,從國民黨李登輝時代到民進黨執政時代再一直到今天,這個基金會都沒有擔負起該擔負的責任,只顧著賠錢,賠錢就可以解決問題嗎?沒有利用被害者的紀錄來做口述歷史,沒有跟世界人權運動接軌,也沒有辦什麼展覽,只有辦了法會,只有說大家來原諒、大家來撫慰心靈,可是沒有加害者,這要怎麼撫慰心靈?沒有加害者,何來寬恕?然後國家檔案局龜縮到連告密者的名字都要蓋住,被害者的家屬去看他們長輩的資料,可是資料上告密者的名字都被蓋起來了,真的是很可憐,有多可憐啊!國家人權紀念館現在只有籌備處,如果照你目前的態度,我們大概可以預期,未來即便有了這個國家人權博物館,也是如現在這樣,充滿了對被害者的悲憐、撫慰心靈,辦畫展、辦活動,一整面牆都是被害者的名字。但是如果有人問起,到底是誰要為這段歷史負責,你說是結構的問題,是台灣社會大家要共同負責任,我們共同承擔,我們活在這個島上面,也可以這樣,可是前面那段歷史,負責的人要出來啊!我們可以原諒,可是如果該負責的人不被凸顯的話,族群會相互猜忌,我們沒有辦法大聲的告訴大家說,你看在過去那段最黑暗的時期,各個族群都受害。所謂背負著原罪的外省族群在那段時間裡面,至少在政府的資料裡面,有44%是外省人,還原到如果人口比例是一比一的話,外省族群被害的比例是本省族群的10 倍以上,更何況許多外省老兵是單身在台,沒有人替他們提出申請,所以被隱藏的數字更多啊!你要怎麼面對這些人?院長、龍主委,你們不要沈默,你在午夜夢迴的時候,你要怎麼面對自己的書?請你把「文明」這兩個字劃掉,本席不知道你會填上什麼字,你的態度叫文明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不認為是由我們來說哪一個人該負責,我認為是整個社會不管是哪一個政黨都需要去處理這個問題。

段委員宜康: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不需要人權博物館,也不需要由你來擔任文建會主委。

龍主任委員應台:不是,這必須要全民有共識。

段委員宜康:你所講的話,也要被社會公評。

龍主任委員應台:沒有錯。

段委員宜康:你講的話並非就是真理,而你的態度也要被檢驗。院長,本席在此要提出一項最卑微的要求,面對這段過去,行政院可不可以組成一個跨部會的專案小組,來處理轉型正義的問題,包括教育部、文建會、國防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都要納入,請問院長可不可以?這個要求非常卑微,請院長簡單回答我。

陳院長:我們對於過去這些事件……

段委員宜康:請你回答我可不可以?

陳院長:我們有一個共識,就是說很多人……

段委員宜康:請你回答我可不可以?

陳院長:未經正當法律程序而受到侵害……

段委員宜康:請你告訴我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我,你敢不敢面對過去?

陳院長:請讓我完整的報告一下,我們有共識的是有些人在過去的情況下,未經正當法律程序而受到迫害,這部分是大家都有的共識。我們尋求的另外一項共識是到底誰是加害人?究竟是制度?還是特定的個人?這其實是非常複雜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你根本沒有回答本席的問題,就是因為複雜,所以行政院不用組成專案小組嗎?難道因為複雜就丟著不管嗎?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們的人權博物館……

段委員宜康:你不要跟我講人權博物館,人權博物館未來不會有什麼作用的。以你們這樣的態度,人權博物館只會像現在我們所看到的景美園區、綠島園區一樣而已,這叫轉型正義嗎?主委在德國待了那麼多年,我們不妨把德國的學者找來,簡直丟人現眼!你回去德國問問他們博物館的館長,看看人家是怎麼做的!

龍主任委員應台:我知道他們怎麼做。

段委員宜康:你有沒有膽量告訴大家,我們可以這樣做?你不敢嘛!德國人到現在都還沒有原諒他們自己,對不對?

龍主任委員應台:他們現在要把結構打開來……

段委員宜康:我們的原諒太廉價了,馬總統在國民黨黨部道個歉,你們就給他弄上一個十字架,了不起!這真是太廉價了!

龍主任委員應台:那個結構是要打開來看的。

段委員宜康:他站在一個加害者的人像前面,跟被害者鞠個躬,這樣就揹上十字架了,這件事情就解決了!我並不是要鞭屍,但是我要跟你講,最嚴重的是這個結果造成族群相互猜忌,沒有一個人可以真正心平氣和的去看這段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