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傳播自由周: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傳播領域教師聯合課程與共同聲明

(歡迎加入,意者敬請通知我們   twmediareform2012123@gmail.com ,謝謝)
(媒體是環境,是水是陽光。不限領域,參加方式,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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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或其他您覺得合適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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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傳播自由周: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傳播領域教師聯合課程與共同聲明
1.      聯合課程行動
財團壟斷下的媒體內容,只由老闆好惡而定,將扼殺所有傳播工作者的專業價值。一旦專業價值蕩然無存,則傳播教育都將失去意義。因此,傳播領域的教師們無法坐視財團壟斷台灣媒體,我們在12月第3的課程中,發起123傳播自由周的聯合課程活動。
各校傳播科系教師的不同課程,合作「反壟斷聯合課程1小時」,宣讀共同聲明,並進行「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議題的公共討論。(因教學進度或其他考量而無法進行聯合課程之課堂,也歡迎響應進行「下課10分鐘,支持反媒體壟斷」,宣讀共同聲明)。

2.      共同聲明: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  傳播教育才有意義 --傳播領域教師聯合聲明
當學生問我們:「還可以到旺中集團的媒體工作嗎?」「我不滿意財團控制的媒體,但也作不了獨立記者,那還可以怎麼辦?」作為新聞傳播科系的老師們,再沒其他領域的老師像我們這樣沈痛:我們用心培育的學生們,如何能夠在健全且自由的媒體環境中,有尊嚴地從事傳播工作?如何貢獻於台灣這塊土地,為台灣社會和人民服務,而不受唯利是圖的資本家壓迫?我們認為,當所有新聞專業的教育、所有對於媒體文化能批判社會、為弱勢發聲、呵護多元價值的期待,都在荒謬的財團蠶食併購媒體的現實發展中,變得遙不可及甚至可笑,這樣的教育根本跟現實脫節。新聞傳播領域的專業訓練及倫理思維,正一步步被財團隻手遮天,被媒體只是商品的邏輯吞沒。我們進行「全國傳播科系『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聯合課程」行動,以傳達「新聞是專業不是商品,媒體是文化不是貨物」的理念,更主張政府必須要有積極作為,以制衡媒體財團化。有志傳媒工作的學生值得一個優質的媒體環境,我們不只要反壟斷,更要改革媒體! 我們呼籲:
一、反對財團壟斷媒體,公平會應駁回壹傳媒併購案、NCC應訂定反媒體壟斷相關法規
二、反對財團壟斷媒體,NCC與文化部應有實際政策,以協助非商營媒體、並擴大公共媒體規模
三、反對財團壟斷媒體,NCC與勞動主管機關應透過法令,協助新聞工作者組織、爭取新聞工作自主權。

參與課程持續增加中,詳細時間與課程地點等資訊將再提供
中正:簡妙如、唐士哲、胡元輝、管中祥、蔡崇隆、羅世宏等六位老師(週三上午)
世新:張春炎老師(週二下午)
台大:林麗雲與張錦華老師(週三上午)
交大:黃淑玲老師(週二下午)
東華:孫嘉穗老師(週三下午)
政大:方念萱、劉慧雯、劉昌德等三位老師(週三下午)
師大:王維菁與陳炳宏老師(分別在週三與週四下午)
高應大:左宗宏老師(時間待確認)
淡江:張鴻邦老師(週四下午)
輔大:陳順孝與陳春富老師(週三下午)
靜宜:李明穎老師(週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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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調查雙年展台灣館爭議 北美館誰應負責?

記者凌美雪/特稿
雙年展辦公室主任張芳薇(左)與北美館館長黃海鳴,誰該為爭議負責?(記者凌美雪攝)

在2013年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所引發的爭議裡,強力主張「重新評審」策展案的藝術家陳浚豪,昨天在臉書上張貼了監察院受理他檢舉「北美館瀆職」的通知信,期待監察院可透過調查給藝術圈一個交代,只是,監察院能調查到什麼程度?還有待觀察。

實際上威尼斯雙年展台灣館的爭議,從頭到尾問題都出在「人」身上。

目前為止,多數人都公認代表台灣館參展的人,無論是策展人或藝術家都應該具備「中華民國國籍」,雖然北美館已完成對威尼斯大會的報名程序,但沒有規定在正式展出之前,一定不能換藝術家或策展人,只是,當初主辦單位北美館在公開徵件時,沒有明文規定藝術家的國籍,若在此時斷然要求策展人更換內容甚或重新評審,對獲選的呂岱如不盡公平,北美館在不能不處理的前提下,仍必須公允且合理地處理,如此才能讓這一波爭議不至陷於泥淖中,無法前瞻未來。

然而,在平息爭議與探討雙年展定位及未來操作機制的同時,我們仍不得不回頭來檢討,主辦單位是否應該先有人為這次事件承擔起責任,顯然該說明的已經過二次公開會議說不清楚了,那麼該有人負責道歉或下台吧?須要等到監察院調查結果嗎?

外傳在審查過程中,曾有評審委員針對呂岱如的策展案有外國人一事問過館方,館方的回答是「沒問題」,那麼,「館方」是誰?當評審作業告一段落,呂岱如團隊獲選的結果以公文呈交給館長時,館長曾不曾有一點點遲疑或好奇地研究過「適合有外國人嗎?」,或者,同意章蓋下去之前,館長對於「有外國人」這件事是無感的?還是被說服的?

在館長允諾改組雙展辦之前,恐怕要先把能為此次爭議負責的「人」先定位出來!因為,如果一個機關發生重大爭議,都沒有人需要負責,怎麼可能有效改進?

馮光遠:王偉忠做很多事沒文化意義 卻充滿賺錢意義

民進黨李應元與台聯立委林世嘉11日召開記者會,作家馮光遠也一同與會(如下圖,李應元辦公室提供),他們指擔任台灣文創1號公司董事的王偉忠,以國發基金投資其華星娛樂公司後,仍繼續以國發基金投資自己的魔法胡同公司,一人就拿了8300萬;馮光遠更直言,王偉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沒意義,卻充滿賺錢意義。


文建會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共委託12家創投公司,截至目前為止,完成14個投資標的,總金額約3億,而王偉忠一人以國發基金投資其公司,就將近占了總額3億元的三分之一;據了解,華星娛樂是主要以《華人星光大道》歌唱選秀節目為主軸的公司,而魔法胡同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魔術師YIF為主體的個人演藝經紀公司。

以「文化人」自居的馮光遠對此表示,王偉忠的許多事以文化面來說,他覺得沒什麼了不起;他更犀利批評,「王偉忠做了很多事,在文化上的意義是沒什麼意義的,但是賺錢的意義是充滿意義。」

其實,馮光遠對於王偉忠的質疑已經不是第一回,6月底文化部舉行的「2012文化國是論壇」中,馮(如下圖資料照片,翻攝自文化部網站)和詩人鴻鴻等就發問,懷疑經紀業也算是創意產業?文藝界一次只獲得5萬、10萬補助,王卻一次拿幾千萬?而且他做的並不是原創(意指製作節目、藝人經紀)。


王偉忠當時回應,自己本不想做文創投資,但因法令、環境在變,也有創投公司朋友一直找他談,最後才決定參與,幫忙提供一些案子做為參考。而有人質疑文化部拿錢給王偉忠做節目,他則表示,《華人星光大道》半年做一季的方式,再賣版權給電視台,可累積節目能量,培養節目成為華人龍頭地位,不一定要靠電視台;他更語調高亢說,「我來自演藝圈,當然要幫演藝圈講話,我靠自己努力有什麼錯?」

對於馮光遠等人11日的質疑,文化部隨即發出聲明澄清,表示在文創共同投資的部分,文化部都有照「文化部共同投資之投資原則與申請流程」,強調相關作業都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更稱「投資過程作業審議嚴謹,善盡行政管理之責。」


文創投資 綠委痛批:竟然投資法籍魔術師

新頭殼newtalk 2012.12.11 楊宗興/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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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積極推動國家投資文化創意產業,然而4月間被立法委員踢爆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自家公司,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台聯立委林世嘉今(1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指文化部投資文創產業卻未依比例派任董事,而規定僅限投資「國內」文創業者,卻連「法籍華裔」魔術師YIF的魔法胡同娛樂公司都在內,文化部明顯違法失職。文化部則以新聞稿回應表示,一切均符合相關法規辦理,至於共同投資部分也依據規定,都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審查過程也都很嚴謹。

李應元與林世嘉2人今天上午共同召開「文化界的豆腐渣工程」記者會,痛陳文化部投資文創產業浮濫,除了之前被披露的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自家公司的「自肥事件」,連華人星光大道、魔術師YIF等並非文創項目的公司也來瓜分資源。他們呼籲文化部長龍應台出面說明,並重新整頓文創投資的資源分配問題。

李應元指出,今年4月爆發台灣文創一號公司董事王偉忠拿國發基金投資所屬的華星娛樂公司(2200萬元)與南方島公司(3500萬元),6月再被披露另一家吉富文創也拿國發基金投資王偉忠的華星娛樂(800萬元),之後王偉忠仍不利益迴避,再拿國發基金1800萬元投資其魔法胡同公司,總計王偉忠一人就拿了8300萬元,占文創投資總額的1/3非常不合理。

林世嘉痛批,文創投資資源分配充斥「馬友友」,連「外國人」也名列文化創投之列。她說,根據文化部相關作業要點規定,「投資範圍限於國內文化創意業者」,投標說明書也已規範,但以魔術師YIF為主體的魔法胡同公司卻能拿到經費,據聞YIF是中國東北人,卻包裝成「法籍華裔」,無論怎麼說都稱不上「國內」。

林世嘉也說,依照文化部的委辦契約,創投公司如果取得被投資事業董監事席次,應該就文化部與創投公司的持股比例推派董監代表,但文化部卻涉嫌怠惰,完全沒有推派董監事,尤其是拿了國家經費超過8000萬元以上的王偉忠所屬公司,文化部一個董監事都沒派任,政府出錢卻無法落實監督實在太誇張。

諷刺作家馮光遠則表示,王偉忠對娛樂圈有其貢獻,但文化部的投資應該要透明,尤其是王偉忠做的都不是原創,文化部應該把錢投資在原創內容上,而不是把資源都分給「馬友友」。他也痛批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把大筆預算補助給王偉忠、賴聲川等「馬友友」,下台後還去上王偉忠的電視節目,實在有違利益衝突原則。

針對立委的質疑,文化部並未派人到場說明,只在稍晚發出新聞稿表示,文化部扶植之文創產業,均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之產業範疇;在獎勵措施上,文化部也都依法依約辦理。至於文創共同投資部分,文化部已依據「文化部共同投資之投資原則與申請流程」,文創共同投資相關作業均應堅守利益迴避原則,以避免不當之利益輸送,投資過程作業審議嚴謹,善盡行政管理之責。

曾一起上康熙 綠委:王偉忠拿1800萬投資法國魔術師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11日踢爆,擔任台灣文創1號公司董事的製作人王偉忠,今年4月及6月遭爆以國發基金投資其華星娛樂公司後,繼續以國發基金投資魔法胡同公司。該公司在人力銀行的網頁登記員工僅12人,其公司最有名的魔術師就是「法籍華裔」魔術師YIF。


▲國發基金8300萬到底有無利益迴避,文化部火速發聲明稿力挺王偉忠。(圖/東森新聞提供)

民進黨立委李應元、台聯立委林世嘉11日再度召開記者會,指文化部投資文創產業卻未依比例派任董事,而規定僅限投資「國內」文創業者,卻連「法籍華裔」魔術師YIF的魔法胡同娛樂公司都在內,文化部明顯違法失職。

文化部11日發布新聞稿。僅低調表示扶植之文創產業,均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之產業範疇,涵蓋藝文、影視音、工藝設計、數位內容、創意生活等多項類別。為了促進文創投資,訂定相關獎勵扶植措施、管理要點,相關招標、評選、投資審議、投資後管理,文化部均依法依約辦理。


▲馮光遠質疑王偉忠(圖右),拿文創補助轉投資。(圖/東森新聞提供)

李應元痛批,政府出錢卻無法落實參與監督,散財後就放牛吃草,這些創投公司更坐實外界文化禿鷹的指控。綠委指控,王偉忠一人以國發基金投資其公司,就將近占了總額3億元的1/3。

李應元指出,王偉忠擔任董事的台灣文創一號公司,4月被爆出拿國發基金投資其華星娛樂公司2200萬與南方島公司3500萬後,6月再被踢爆另一家吉富文創也拿國發基金800萬投資華星娛樂。之後,王仍不利益迴避,再拿國發基金1800萬投資其魔法胡同公司,總計王偉忠一人就拿了8300萬,占文化創投總投資額近1/3,撈錢自肥毫不手軟。
據了解,華星娛樂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以「華人星光大道」歌唱選秀節目為主軸的公司,而魔法胡同娛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是以魔術師Yif為主體的個人演藝經紀公司。

李應元認為,這2個計畫在其原本的商業娛樂領域,已屬強勢項目,現在再吸取文創基金的奶水,將成為四不像的酷斯拉。綜藝節目不是文創產業,卻壟斷文創奶水,「資源配置錯亂,違反政策初衷。」

馮光遠表示,王偉忠對台灣的娛樂圈有貢獻,但文化部的投資應該要做到透明公開,而王偉忠做的都不是原創,文化部應該把錢投資在原創內容上,而不是把資源都分給「馬友友」。

▲王偉忠跟魔術師YIF曾一起上《康熙來了》。(影/取自YouTube)

王偉忠被控無利益迴避 獨拿8300萬元


綠委李應元與台聯立委林世嘉、作家馮光遠等人上午舉行記者會,李應元指出,文化部委託12家創投公司的「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目前共投資14個標的,總金額3億元,但王偉忠擔任董事的台灣文創一號公司共投資王亦擔任董事的華星娛樂2200萬、南方島公司3500萬及魔法胡同娛樂公司1800萬元,若再加上另家吉富文創投資華星娛樂的800萬元,形同獨拿8300萬元,毫無利益迴避。

林世嘉質疑,計畫契約中規範創投公司若取得被投資事業董監事,應依投資比例平均分配董監事,但文化部並未推派任何董監事,嚴重怠職。
立委李應元(中)等人召開「文化界的豆腐渣工程!?」記者會。趙元彬攝

媒體改革運動 須突破舊框架(魏玓)

1990年代初是台灣第一波媒體改革運動高峰,訴求「黨政軍退出媒體」,也就是反黨國壟斷。但當時部分媒改社團就質疑這論述的不足,他們提出簡單且關鍵的問題:黨政軍退出後呢?媒體該交給誰?他們主張媒體公共化,讓媒體回到公民手中。可惜這主張後來並未取代主流,更因相關政策設計不當或落實不力,多數媒體落入資本家手中。

近日媒體所有權愈發集中的趨勢,引發另一波媒改運動。值得注意的是,儘管是從反黨國變成反資本,但就運動的邏輯和實質來看,並未改變。反資本壟斷跟反黨國壟斷相同,都非常正當。但「反」的動員容易,改革方向卻未明,我們依然面對上述的問題:資本退出之後呢?甚至,目前的論述大多只對特定資本家敏感,卻連「某某資本家退出之後呢?」這樣的問題也不曾拋出,更少見解答。
不過,這種停滯甚至倒退,並不是社運或學運圈所獨有,甚至很可能是因為社運所對抗的對象有更大倒退之故。在私人媒體方面,近日《聯合報》以不合比例和負面的手法處理學生與教育部長的衝突;種種行徑,都跟1980年代主流媒體對付社運的手法類似。而在政府方面,解嚴以來,兩黨政府和晚近成立的NCC,至今仍推不出任何進步的媒體政策和管制措施。近日教育部長的「關心」學運之舉,更令人有今夕是何夕的喟嘆和憤怒。

不只反更該想未來

一方面是建制的倒退與保守,另一方面是社會力量看似激進,但實質上也是倒退、防禦式行動。兩者共同構成台灣社會進步遲滯的表徵:台灣的民主並沒有我們以為的成熟,還有很多難題待解;其中最重要的課題,無非就是如何突破舊有思考和行動框架,啟動新的進步動能,避免社會各面向聯合倒退。當然,突破的力量,不可能寄望於建制和權威,我們只能期待於社會,期待於公民,尤其是比較不受舊文化羈絆的年輕公民。

該怎麼突破,年輕公民可以有自己的思考。當然媒改運動者本身也責無旁貸,我在此只能拋磚引玉兩點。第一,媒體改革不能只有破沒有立。反壟斷當然是必須,讓更多人了解資本主義對媒體和民主的負面影響,也不能不做。但除此之外,台灣媒體該往哪去?反壟斷運動者對此的主張是什麼?這問題必須包含在運動思維之中,否則很容易陷入既有的簡化對立框架;而我想既得利益者會很樂意見到這樣的狀況,因為那是他們最熟練的。

第二,此次反媒體壟斷運動終於將「中國因素」提出來,我認為這是正面的。中國崛起對台灣的影響,我們早該關注,與其擔心觸動政治而避談,不如正視和辯論。不過,面對媒體領域的中國因素,同樣不能只是簡單地反,那只會讓我們更抵擋不住。英國《衛報》曾報導,中國將在未來5年大幅投資國營媒體的海外擴張計劃,中央電視台預計將海外工作人員增到500個,披露的初步預算至少66億美金。台灣該端出什麼樣的媒體政策,顯然比單純反中更急迫。



作者為媒體改造學社社員、交通大學傳播與科技學系副教授